捐贈方式
- 國內捐款方式
- 實物捐贈方式
- 國外捐贈方式
- 有價證券捐贈方式
- 國防醫學院鈦金認同卡
- 遺產捐贈方式
現金捐款➤
填妥捐款意願書後,請至軍事教育基金辦公室辦理捐款。
➤支票捐款
1.抬頭請寫「國防醫學大學軍事教育基金」
2.填妥捐款意願書 ,連同支票親洽或以掛號郵寄至軍事教育基金辦公室。
➤銀行匯款
1.請至金融機構匯款後,連同捐款授權書與收據影本,傳真或郵寄至軍事教育基金辦公室。
2.匯入「國防醫學大學軍事教育基金403專戶」
銀 行:合作金庫國醫中心分行
銀行代碼:006
戶 名:國防醫學大學軍事教育基金403專戶
帳 號:5137713060201
信用卡捐款➤
1.請至募款計畫,進入欲捐贈的項目介紹頁面,於右方點選填捐款方式後進行刷卡。
2.或直接點選右方「我要捐贈」icon進行刷卡流程。
實物捐贈➤
請親至軍事教育基金辦公室辦理。
定期定額➤
1.信用卡扣款(請參閱信用卡授權 捐款方式)
2.銀行ATM轉帳(請參閱銀行匯款 捐款方式)
實物捐贈程序:
步驟一:請受贈單位與捐贈人備妥「國防醫學大學實物捐贈同意書」或「國防醫學大學實物捐贈合約書」(兩者擇一,範本如附件一、二)、捐贈明細表、價值證明等文件。➤
步驟二:由受贈單位簽文(簽文範本如附件三),附件為步驟一之文件,會辦總務暨職業安全衛生處、主計室、及軍事教育基金辦公室決行。➤
步驟三:簽文經校方核示意見,若個案需經基金管理委員會同意,受贈單位依基金管理委員會提案程序辦理。➤
步驟四:經完成步驟二與步驟三(視需要)程序後,受贈單位通知捐贈人進行捐贈。➤
步驟五:受贈單位收到捐贈物後,上簽(簽文範本如附件四)完成捐贈程序,附件為受領實物照片、捐贈明細表、價值證明。簽文會辦總務暨職業安全衛生處、主計室、軍事教育基金辦公室。➤
步驟六:由本校軍事教育基金辦公室辦理函復致謝。➤
(致謝函加註:捐贈人可持本函抵稅,請於申報所得稅時,檢附函文及捐贈明細辦理捐贈列舉扣除;惟可申報扣除金額,仍應以稅捐稽徵機關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查核認定為準。)
電話:(02)8792-3100 ext 18218
傳真:(02)8792-4833
E-mail:yuhsuan@mail.ndmutsgh.edu.tw
Bank SWIFT CODE:TACBTWTP
Account with:Taiwan Cooperative Bank International Banking Dept.
Bank Address:No.225, Sec. 2, Chang-an E. Rd., Songshan Dist., Taipei City 105, Taiwan (R.O.C.)
捐款收據:自捐款確定入帳後次月15號前寄發。(如對國外捐款流程有疑問,請洽財務規劃組 謝小姐 02-8792-3100#18218)
一、捐贈有價證券流程
步驟一:請贈與人填寫「國防醫學大學受贈有價證券契約書」,提供本校受贈單位。
步驟二:由本校受贈單位簽文,經簽准同意收受後,雙方簽訂「國防醫學大學受贈有價證券契約書」,由本校基金辦公室財務規劃組開立國防醫學大學同意受贈函,並提供本校之集保存摺封面影本。
步驟三:贈與人辦理股權移轉至「國防醫學大學」作業程序。
1. 贈與人至國稅局填寫「贈與稅申報書」,申請「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請國稅局註明認定捐贈總金額,以便學校開立捐贈收據)」。 (所需文件:私章、身分證、持股證明單或集保證券存摺影本「建議先補登後再影印」、國防醫學大學受贈有價證券契約書、國防醫學大學同意受贈函)
2. 贈與人至其開戶證券公司辦理匯撥股票手續。 (所需文件:證券商開戶原留印鑑、身分證、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國防醫學大學同意受贈函、國防醫學大學集保存摺封面影本)
3. 贈與人於完成股權移轉程序後通知本校財務規劃組。
二、捐贈有價證券限制
本校僅同意受贈符合國防醫學大學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十五條準則之有價證券。
三、聯絡方式
若對有價贈券捐贈之方式有任何問題,請洽軍事教育基金辦公室財務規劃組:謝小姐
電話:(02)8792-3100
傳真:(02)8792-4833
E-mail:yuhsuan@mail.ndmutsgh.edu.tw
聯絡地址:114201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 3219室「軍事教育基金辦公室 財務規劃組」
四、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依照「國防醫學大學受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及「國防醫學大學感謝捐助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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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財務規劃組訂定本程序,規範接受遺產捐贈相關事宜。分為「遺贈人預立遺囑」與「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遺產」兩類:
二、「遺贈人預立遺囑」的捐贈程序
步驟一、遺囑之方式
本校接受遺贈人以預立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指定將遺產贈與本校,並明確列出捐贈金額或比例之方式為遺贈。遺囑需有遺囑執行人,且自書遺囑、代筆遺囑須經公證人認證。
步驟二、遺贈人之通知
遺贈人得選擇是否預先告知本校以遺囑為遺贈。告知本校之目的,在使本校可以了解遺贈人對捐款用途的期待。遺贈人通知本校時,遺贈人不必告知遺囑內容,本校將留下書面紀錄,做為日後與遺囑執行人簽訂契約書的參考。但捐贈遺產中有實物者,請預先告知本校﹔若本校無法接受該實物時,將明確告知遺贈人。
步驟三、遺贈人往生後遺囑之執行及填寫捐贈意願書
遺囑執行人依照遺囑內容,填寫捐贈意願書(如連結附件) ,通知本校軍事教育基金會財務組,本校依捐贈意願書捐款用途,如有指定用途,通知受贈單位聯繫遺囑執行人。
步驟四、受贈發函
由本校受贈單位簽文(附捐贈意願書),若本校無法接受遺產捐贈,將發文拋棄受捐贈;若本校願意接受遺產捐贈,由本校財務組開立國防醫學院同意受贈函(附捐贈意願書)給遺囑執行人。
步驟五、遺贈之申報簽約移交
遺囑執行人應至國稅局填寫「遺產稅申報書」,申請「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並請國稅局註明認定捐贈總金額。遺囑執行人與本校經合意簽訂「國防醫學大學受贈遺產契約書(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完成遺產稅申報後,通知本校,討論遺產移交流程。現金贈與,依現金捐贈規範流程;有價證券,依有價證券捐贈規範流程,將股權移轉與本校;實物捐贈,依實物捐贈規範流程。
三、「受遺贈人或繼承人(以下稱捐贈人)捐贈遺產」之捐贈程序
步驟一、捐贈通知及填寫捐贈意願書
捐贈人通知本校財務組進行遺產捐贈,填寫捐贈意願書 。如有指定用途,軍事教育基金辦公室財務組通知受贈單位聯繫捐贈人。
步驟二、受贈發函
由本校受贈單位簽文(附捐贈意願書),若本校願意接受遺產捐贈,由本校財務組開立國防醫學院同意受贈函(附捐贈意願書)給捐贈人。
步驟三、遺贈之申報簽約移交
捐贈人應至國稅局填寫「遺產稅申報書」,申請「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並請國稅局註明認定捐贈總金額。捐贈人與本校經合意簽訂「國防醫學院受贈遺產契約書(受遺贈人)」或「國防醫學院受贈遺產契約書(繼承人)」。
捐贈人完成遺產稅申報後,通知本校,討論遺產移交流程。現金贈與,依現金捐贈規範流程;有價證券,依有價證券捐贈規範流程,將股權移轉與本校;實物捐贈,依實物捐贈規範流程。
四、若遺贈者之法定繼承人對遺產捐贈本校有不同意見,本校尊重遺囑執行人或捐贈人與法定繼承人的共識。若遺囑執行人、捐贈人或法定繼承人欲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爭議,學校不介入,依據法院判決之決定。
五、聯絡方式
若對遺產捐贈之方式有任何問題,請洽基金辦公室財務規劃組
電話:(02)8792-3100 ext 18218
E-mail:yuhsuan@mail.ndmutsgh.edu.tw
聯絡地址:114201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
軍事教育基金辦公 3219室「財務組」